我校召开2022年第三次校企管理委员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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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7

12月27日,我校召开2022年第三次校企管理委员会线上会议。副校长、校办企业管理委员会主任丛明才出席并主持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中林作2022年度工作总结并提出2023年工作重点。详细介绍了本年度的会议接待、五期学生返校隔离、用餐保障、交通运输等工作;教师公寓物业中心人员调整;下属各企业的经营、服务、制度建设情况;新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大楼的管理引进职业经理人,走市场化、专业化道路等。公司二级企业负责人做了相应工作的详细介绍和补充。

会上,讨论并通过了《大外(大连)校办企业综合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和《大外(大连)校办企业综合有限公司收入管理办法(试行)》。与会委员分别就规章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会议强调,校企公司需要认真落实并执行规章制度,用制度来规范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丛明才副校长在讲话中提出与校企工作要具备“四个意识”:一是责任意识,校企人员要有责任意识,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精心运营管理,压实责任,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二是管理意识,企业负责人要敢管会管,管理到位,建立企业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三是服务意识,二级企业都会面对全校师生的服务,公寓服务、教材服务、餐饮服务等,翻译公司面对社会服务,应该努力提高服务意识;四是经营意识,企业的目标要盈利,为学校创收,应该努力开拓市场,做好各项经营活动。(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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