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思政课专项督导组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

稿件来源:社科部 图片来源:社科部

2011-05-26

    5月24日,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的通知(教社科[2011]1号)和辽宁省教育厅落实《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的有关文件(辽教办[2011]79号)精神以及辽宁省教育厅落实有关检查的具体工作部署,辽宁省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督导检查组对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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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检查的内容较为全面,包括了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中规定的组织管理、教学管理、队伍管理、学科管理和特色项目的5项一级指标、21项二级指标和38项三级指标。

    此次检查活动于13:30分在我校机关楼522室进行,我校党委书记柳振万首先致欢迎词,他对省专项督导检查组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并诚恳地希望检查组提出宝贵意见。随后,检查组组长、大连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邵龙潭较为详细地阐述了本次检查督导的意义,并对日程安排作了说明。


    本次督导检查工作听提取了我校党委副书记李宝章就我校全面落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情况进行的汇报;召开了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社科部全体教师参加的专题座谈会以及部分学生参加的学生座谈会,并查阅了相关文献资料。经过这些程序,督导检查组对我校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的通知和辽宁省教育厅落实《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有关文件的情况有了基本的了解和掌握。
 
    党委副书记李宝章就我校全面落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情况的汇报是检查程序中的重要内容。李宝章副书记在汇报中指出,我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院长为副组长、主管教学校长具体负责的“大连外国语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小组”,多年来一直坚持学校党委书记主管领导社科部的领导体制,充分保证了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全面推进。我校全面落实了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有关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各项建设指标,并且各项工作落实的扎实有效。接着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点课程、社会科学部二级机构设置、主要领导人配置、经费保障、教材使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时和学分的落实、师资培养培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待遇、思想政治教育硕士点建设等情况作了全面的汇报,并着重对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特色项目,免试制度的实行和教学社会实践基地活动的制度化作了较为详细的介绍。

    汇报后,检查组组长、大连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邵龙潭对我校的工作予以了充分的肯定,并就师资配备、新教师引进等问题与于会人员做了探讨。

    这次省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督导检查组的来校检查,促使我校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工作进行重新审视和总结,并对我校今后做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有关工作,更好地落实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要求是一个极大的推动,相信我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将会在现有的基础上有更大的发展。(孙桂玲)

责任编辑:徐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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