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喜获表彰

稿件来源:教务处 图片来源:教务处

2012-04-20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下发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表彰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辽教函[2012]83号),我校教务处迟爽老师被授予“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自2001年实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以来,教育部逐步实施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建立了高等教育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全程动态的学籍学历电子网络管理。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教务处认真贯彻和落实教育部的有关学籍学历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关于维护高校稳定大局,切实加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等文件开展工作,保障了我校学籍学历管理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也为毕业生就业、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迟爽)

责任编辑:徐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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