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学习贯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暨总结2011年部署2012年工会工作扩大会议

稿件来源:工会 图片来源:工会

2012-04-27

    4月26日,我校召开了学习贯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暨总结2011年部署2012年工会工作扩大会议。学校工会委员、基层工会主席、委员参加了会议,学校党委副书记李宝章到会并讲话,会议由工会主席于东洋主持。

    按照会议安排,首先由学校工会兼职副主席王绍平传达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通知精神,让大家认识和了解新《规定》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的重要规章。工会主席于东洋,在重温《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研读新《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校的实际,从原《暂行条例》实施的效果如何;为什么要制定新《规定》和制定《规定》的要义是什么;新《规定》有哪些制度创新;新《规定》明确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地位和八项职权基于怎样的考虑四个方面向与会人员进行了解读。同时,总结了2011年工会工作基本情况和部署了2012年工会工作要点。

    会上,李宝章副书记发表讲话。他对2011年工会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了充分的肯定,并激励大家发扬成绩,继续做好工会工作。在对2012年工会工作部署的要点表示赞同的同时,他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学校工会要为全体会员搭建学习交流的平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给大家一个展示自我的空间;二是要为广大会员“三育人”营造良好的氛围,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组织评选表彰“三育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三是要为广大会员送去家的温暖,力所能及的为教职工解决一些困难。在谈到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规定》时,他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贯彻新《规定》,熟知内容,工会干部要带头和采取网络多种形式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学习;二要积极创建民主管理渠道的载体,学习要有针对性,突出有效性,要紧密联系学校的实际,结合工会工作计划学习贯彻新《规定》;三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最大限度地把教职工的权益维护好、力量凝聚好、作用发挥好,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四要充分认识教代会是实行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富有建设性的开展教代会的各项工作。最后,李宝章副书记对工作在我校工会系统的干部表示亲切地慰问,对做出成绩的工会干部深表感谢。(于东洋)

责任编辑:徐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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