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师在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评选中受到表彰

稿件来源:宣传统战部 大学生记者团 图片来源:宣传统战部 大学生记者团

2012-05-11

    日前,为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辽宁省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由中共市委和大连市人民政府主办,在全市开展了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者)评选的表彰工作。在此次评选中,我校宣传统战部徐莉和社科部杨冬被评为2006—2010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 (孙祥轲)

责任编辑:徐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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