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竞聘大连外国语学院副院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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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5

为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大连外国语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省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在大连外国语学院采取学校内部公开竞聘方式选拔2名副院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水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熟悉教育规律和教学、科研等学校主要工作业务,有比较丰富的高校管理工作经验,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

3.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比较强,能够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复杂问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较好地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政廉洁,公道正派,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

5.有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任职资格

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工作需要,这次竞聘选拔的2名副院长拟分管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任职资格:

1.应当具有担任高等本科院校中层正职领导职务三年及以上任职经历。

2.应当具有高等本科院校教学或科研管理工作经历。

3.应当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称),有一定的学术水平。

4.身体健康。

计算任职的截止时间为2011831

二、竞聘工作程序

此次竞聘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共同组成的干部考察组组织实施。干部考察组在学校设竞聘工作办公室(大连外国语学院行政楼407房间,电话:86111333)。竞聘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竞聘演讲和答辩、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决定任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9516002011979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到竞聘工作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提交本人填写的《竞聘大连外国语学院副院长报名登记表》(附后)1份及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可从学校网站下载,网址为www.dlufl.edu.cn )。

3.资格审查。由干部考察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经资格审查,如报名人员符合条件的人数不足3人时,将减少或取消竞聘职数;如人数较多时,将视情况通过民主推荐确定参加竞聘人员。

(二)演讲和答辩、投票推荐

971330,召开由学校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称)教职工,市级以上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民主党派负责人等教职工代表参加的竞聘大会。竞聘人员现场演讲和答辩,全面展示自己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能力。演讲、答辩结束后,教职工代表现场投票推荐。竞聘大会由干部考察组组长主持,全体成员参加。竞聘人员通过现场抽签确定参加演讲和答辩的顺序。

1.演讲。竞聘人员围绕对竞聘岗位职责的认识和理解、竞聘的优势与不足、任职后的工作目标和打算等进行竞聘演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答辩。答辩由二部分组成。一是公共题目答辩。每位竞聘人员逐一回答主持人提出3个题目,回答时间为每个题目不超过3分钟。二是回答教职工代表的现场提问。提问的教职工代表不超过3人,每人可提问1个问题,回答时间为每个问题不超过3分钟,提问的教职工代表由主持人随机确定。

3.投票推荐。根据竞聘人员的现场演讲、答辩和平时了解的情况,参加竞聘大会的教职工代表现场投票推荐副院长人选。

(三)组织考察

1.谈话推荐。根据《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进行谈话推荐和考察。参加谈话推荐人员范围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三级及以上教授等。被推荐对象为参加竞聘大会的竞聘人员。

2.确定考察对象。干部考察组根据参加竞聘人员的演讲和答辩情况、竞聘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结果,经认真研究后,确定副院长人选考察对象并发布公告。

3.根据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四)决定任职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管理办法,决定副院长人选的任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干部考察组负责解释。

 

附:竞聘大连外国语学院副院长报名登记表

                    

干部考察组

                        2011年9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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